公司治理
董事會
董事會基本資料
| 職稱 | 姓名 | 學歷、經歷及現職 |
|---|---|---|
| 董事長 |
成豐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蘇敦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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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
佑豐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蘇中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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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
總福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蘇倖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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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
代表人:古恒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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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董事 |
楊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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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董事 |
王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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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董事 |
吳韻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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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成員落實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
(一)董事會多元化
(1)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依本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其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一、營運判斷能力。
-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三、經營管理能力。
- 四、危機處理能力。
- 五、產業知識。
- 六、國際市場觀。
- 七、領導能力。
- 八、決策能力。
- (2)董事會之多元化目標及達成情形:
- 董事多元化之管理目標如下:
-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具備製造相關產業經驗之董事至少達三分之一 達成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達成 董事會成員中至少包含一位女性董事 達成
(3)董事會之多元情形:如下表
本公司第12屆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包含2位女性董事,4位非獨立董事具備之專業能力涵蓋:產業經營管理、營運判斷、領導決策、研發及技術創新、風險管理等不同領域。3位獨立董事中楊振陽獨立董事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學位學識及稅務規劃經驗豐富。王千秀獨立董事國立中山大學高階經營碩士學位,曾任仁寶電腦會計主辦、本公司行政財會副總經理及世華金屬科技(股)公司監察人,深具會計、財務分析及經營管理能力且產業知識豐富。吳韻柔獨立董事大葉大學國際企業管理學系學士學位,對於期貨商及證券商業務專業知識豐富。以上3位皆能以獨立客觀立場,提供經營管理建議,善盡監督職責;充分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理念。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2位董事年齡61~70歲、3位年齡51~60歲、2位在31~40歲以下。
| 董事姓名 | 基本組成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
|---|---|---|---|---|---|---|---|---|---|---|---|---|---|---|---|---|---|---|
| 國籍 | 性別 | 兼任本公司員工 | 年齡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
| 30至40 | 41至50 | 51至60 | 61至70 | 3年以下 | 3年至9年 | 9年以上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 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 能力 |
決策 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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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敦禮 | 中華民國 | 男 | ||||||||||||||||
| 蘇中宏 | 中華民國 | 男 | ||||||||||||||||
| 蘇倖賢 | 中華民國 | 男 | ||||||||||||||||
| 古恒昌 | 中華民國 | 男 | ||||||||||||||||
| 楊振陽 | 中華民國 | 男 | ||||||||||||||||
| 王千秀 | 中華民國 | 女 | ||||||||||||||||
| 吳韻柔 | 中華民國 | 女 | ||||||||||||||||
(二) 董事會獨立性:
(1)本公司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比為28.57%,獨立董事占比為42.86%。1位獨立董事連續任期9年以上、其餘2位獨立董事連續任期3年以下。
(2)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包括敘明董事間、監察人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本公司董事成豐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蘇敦禮,與董事佑豐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蘇中宏為兄弟關係;其餘董事均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董事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計畫
公司長期規劃傳承經營理念,並重視內部人才培育,董事及重要管理階層接班之規劃:
1.董事成員接班:本公司之董事會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公司章程規定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1)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2)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
(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
(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本公司每年定期由董事會成員,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評估衡量項目績效,以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評定個別董事績效表現,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
2.重要管理階層接班:公司組織架構設置各部門經理級(含)以上重要高階主管,領導經營管理公司業務,並設有各高階主管職務代理人均具備專業及領導能力,符合公司企業經營理念。
為培訓重要管理階層及其職務代理人,除了重點專業精進培訓外、並安排公司治理相關管理課程培育,提升個人管理能力,召開董事會若議題涉及經營管理之決策判斷時,副總經理級以上人員需列席參與會議;及每月經營管理會議由副總經理級報告營運績效,公司並透過高階主管專業能力,落實於日常工作中傳承基層主管專業技術能力,以利日後規劃接班人才之資源。
公司每季執行員工績效考核,透過績效評估晉升職務,激發員工潛在能力,發揮個人專長及符合公司期望值,為日後接班規劃之參考。